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
预告通知
县政府办,县法院、检察院,各乡镇人大、政府,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:
经研究,拟定于10月下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,现将会议建议议程预告如下:
1.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实施情况的报告;
2.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》情况的报告;
3.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;
4.其他。
请常委会有关办公室认真做好会前调研工作,各有关单位、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调研,提供真实翔实的第一手资料。请县政府、县检察院做好相关工作,形成工作报告。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17年10月16日
抄送:县委办、政协办,县教体局、环保局、农业局、水利局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印发
(共印35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