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接受刘小华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
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
(2018年1月20日吉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吉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接受刘小华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,并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