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人民政府:
吉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于2020年5月26日决定任命:刘剑为吉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;决定免去:邓卡昕的吉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职务。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
2020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