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肖建明等任人民陪审员的通知
县人民法院:
吉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,于2018年12月24日任命:肖建明 、宋群兰、谭卫军、刘常增、李娅玲、李 卫、肖有生、肖卿龙、胡崇填、刘艳华、罗生平、张远明、何银珠、萧小聪、吴小明、刘远根、施连生、刘仁大、郭英兰、谢清香、李娇妹、刘满娥、吴永刚、汤尔燎、罗永安、左爱民、黄 玲、李 惠、黄基传、肖韬明、王美玉、万红云、杨唐锦、刘 夏、王小华、张蓉君、胡海珍、胡青华、王蓉晖、万美红、刘奇清、肖昭菲、欧阳芳、罗正安、王维照、刘 晖、吴怀贞、段安萍、周民华、王美珍、张晓红、罗建新、彭华征、严志强、刘志刚、肖明元、刘 庸、周中道、龚牡玲、蒙慧婷、尹小川、陈翔仁、郭米米、罗青华、龚克勤、肖文忠、王荣荣、曾宪明、郭美军、康 华、曾杏春、宋崇敏、王才群、罗林芸、肖永华、高 宏、刘志秀、刘芳芳、罗招花、胡永英、罗红群、项小丽、罗惠兰、肖冬凤、彭木兰、肖余平、潘三妹、曾如山、彭世忠、杨小平、肖志娟、朱 玲、曾祥森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,任期五年。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
2018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