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胡任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县人民检察院:
吉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,于2018年4月28日免去:胡任平、肖辉、李荣华、伍海和的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谢高荃、张慧玲、严优丽、刘富开的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
2018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