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县常发〔2024〕5 号
县人民政府:
吉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,于2024年1月15日决定任命刘先武为吉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,决定免去刘剑的吉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职务。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
2024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