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免去龚金财、王国强职务的通知
吉县常发〔2024〕25号
县人民法院:
吉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,于2024年6月27日决定:
免去龚金财的县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免去王国强的县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庭长职务。
吉安县人大常委会
2024年6月27日